发文日期: 2020年05月18日
根据《国务院足球比分直播,足球比分网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湖北省人民政府足球比分直播,足球比分网认真做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9〕27号)和《十堰市人民政府足球比分直播,足球比分网认真做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十政发〔2020〕5号)精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于2020年全面启动,为确保全县人口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组织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目的是全面查清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国家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普查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乡镇(场、区)及县直各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县乡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扎实做好全县人口普查工作。
为加强对全县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郧西县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普查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各乡镇(场、区)要设立相应的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辖区普查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充足保障。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各乡镇(场、区)和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抽调、选聘工作,妥善解决选聘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普查人员的数量和质量。要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
四、经费保障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全县第七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确保数据质量。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三)强化协作配合。县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协作配合,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积极支持做好入户登记调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加以解决。
(四)做细普查宣传。宣传部门要会同县普查办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两微一端”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附件:郧西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名单
2020年3月31日
附件
郧西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丽媛 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丁 晖 县政府办副主任
吴传东 县统计局局长
刘建设 县公安局副局长
童胜国 原县国土局副局长
何昌成 县住建局党委副书记
余德霞 原县卫计局副局长
成 员:查方政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程 霄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汪令芝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台办主任
于连明县人武部副部长
周显顺 县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柯尊伟 城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孙善云 县发改局工会主席
王珂建 县武警中队队长
彭晓映 县教育局副局长
聂太兰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
魏胜利 县司法局党支部副书记
张宝平 县财政局副局长
黄 萍 县人社局副局长
胡传江 原县农业局总农艺师
卢 立 原县安监局副局长
冯 波 原县工商局副局长
赵志军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明星 原县经信局副局长
徐道琼 县银监办主任
付子锋 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吴银环 县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局长吴传东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副局长吴银环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本领导小组为临时性协调机构,本次普查工作完成后自动撤销。